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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航2023年第二季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:
企业名称 | 缙云县利尔发门业有限公司 | |||||
产生规模 | 危险废物名称 | 危险废物代码 | 产生量 | 利用处置去向 | 环评批文 |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|
0.715T | 磷化污泥 | HW17 | 0.715T | 浙江兆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| 缙环建【2007】69号 | 规范化设置危废暂存间,防雨、防扬散、防渗漏、防流失、泄露液体收集装置 |
监督举报热线:12369 | ||||||